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今天,宿迁市积极探索“民协商”新机制,旨在让民意在基层治理中落地生根。这一创新举措不仅丰富了基层民主实践,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。

一、什么是“民协商”?

“民协商”是宿迁市在基层治理中提出的一种新型协商机制,它强调在党委领导下,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,通过协商民主的方式,解决基层治理中的实际问题。

二、创新背景

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,人民群众对民主参与、公平正义的需求日益增长。然而,传统的基层治理模式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、群众参与度低等问题。为了解决这些问题,宿迁市积极探索“民协商”新机制。

三、创新举措

  1. 搭建协商平台:宿迁市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“民协商”平台,包括村(社区)协商议事厅、网格协商点等,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协商场所。

  2. 拓宽协商渠道: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,拓宽群众参与协商的渠道。线上平台可以实时收集群众意见,线下平台则可以组织面对面协商。

  3. 明确协商主题: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明确协商主题,确保协商内容贴近群众需求。

  4. 规范协商程序:制定“民协商”工作规则,明确协商流程、议事规则等,确保协商活动有序进行。

  5. 强化协商结果运用:将协商结果作为决策依据,推动问题解决,让群众感受到协商民主的实效。

四、实践成效

  1. 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:通过“民协商”机制,有效解决了基层治理中的诸多问题,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。

  2. 增强了群众参与意识:群众通过参与协商,增强了民主意识、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。

  3. 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:通过协商解决矛盾,减少了社会矛盾,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。

五、启示与借鉴

宿迁市“民协商”新机制的成功实践,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借鉴。以下是一些启示:

  1. 坚持党的领导:在推进基层治理创新过程中,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,确保协商民主的正确方向。

  2. 发挥群众主体作用:充分发挥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作用,让群众成为协商民主的积极参与者和受益者。

  3. 创新协商机制:根据实际情况,创新协商机制,提高协商效率和质量。

  4. 强化协商结果运用:将协商结果作为决策依据,推动问题解决,让群众感受到协商民主的实效。

总之,宿迁市“民协商”新机制的成功实践,为基层治理创新提供了有益借鉴。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,这一机制将不断完善,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力量。